呼和浩特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呼和浩特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2、門診統籌報銷比例: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對起付標準以上、支付限額以下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在職職工支付比例三級醫療機構60%、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80%,退休人員增加5個百分點。3、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累計支付限額為在職職工5000元,退休人員6000元。
導讀2、門診統籌報銷比例: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對起付標準以上、支付限額以下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在職職工支付比例三級醫療機構60%、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80%,退休人員增加5個百分點。3、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累計支付限額為在職職工5000元,退休人員6000元。
1、該市醫保門診報銷政策如下:門診統籌起付標準: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1000元。2、門診統籌報銷比例: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對起付標準以上、支付限額以下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在職職工支付比例三級醫療機構60%、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80%,退休人員增加5個百分點。3、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累計支付限額為在職職工5000元,退休人員6000元。
呼和浩特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2、門診統籌報銷比例: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對起付標準以上、支付限額以下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在職職工支付比例三級醫療機構60%、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80%,退休人員增加5個百分點。3、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和特殊用藥醫療費用)累計支付限額為在職職工5000元,退休人員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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