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且該權利不受訴訟時效限制。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另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撫養費,具體數額和期限可由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但子女在必要時可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子女成年后能否起訴支付撫養費
民法典規定,追索撫養費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所以子女成年后,對于未成年時拖欠的撫養費,可以起訴追索。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六條【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子女成年后,對于未成年時拖欠的撫養費可以起訴追索,因為追索撫養費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離婚后,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撫養費,具體費用和期限由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子女在必要時可以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第二章家庭保護第二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依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贍養與扶養第二十五條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贍養與扶養第二十一條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