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合并的投資款應當由合并后存在或者新設立的公司承繼。
公司合并的,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一、公司合并必須清算嗎
公司合并不需要進行清算,只要合并各方協議一致,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再按時通知債權人即可。
二、面向企業兼并的方式有哪些
企業兼并的方式主要有購買式、承擔債務式、控股式、吸收股份式四種。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公司減資程序?
公司減資的流程:股東的表決通過;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在報紙上公告;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