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標準:根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根據不同關系和情況,按一定比例發放,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60個月工資。直系親屬享受待遇。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相應比例。全國統一一次性工傷賠償金額為672320元。
法律分析
工傷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標準
一、工傷死亡賠償計算標準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二、工傷死亡具體計算公式
1、喪葬補助金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2、供養親屬撫恤金
(1)配偶:
a、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b、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計算:死亡職工本人工資×40%
(2)其他親屬:
a、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
b、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c、子女未滿18周歲的;
d、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e、死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f、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計算:死亡職工本人工資×30%
(3)孤寡老人或孤兒
計算:死亡職工本人工資×50%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計算: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8-60)
總體來說,根據國家最新統計數據表明根據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的收入來說,工傷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標準相同,全國統一一個價一次性工傷事故賠償金額為672320元。如果您有其他法律知識想要咨詢,請您持續關注本網的消息。
結語
根據上述工傷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標準,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一定比例發放,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國家最新統計數據,全國統一的一次性工傷事故賠償金額為672320元。如需了解更多法律知識,請持續關注本網的消息。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二章工傷保險基金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一章總則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七條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工傷保險的監督管理,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