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監護權可被剝奪,若父母對未成年人不利,法院可取消監護人資格。監護人變更可因死亡、喪失監護能力、不履職或給未成年人造成損害。剝奪監護權的情形包括性侵害、虐待、拒不履職、惡習無法履職、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
法律分析
一、父母的監護權可被剝奪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父母離異后,其監護人資格不受影響,但父母一方或雙方作為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明顯不利的,法院可以取消一方或雙方擔任監護人的資格。父母因正當理由,不能親自履行監護職責的,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也允許父母委托他人代為履行部分或全部監護職責,但父母仍是法定監護人。至于監護人的變更,我國法律規定,監護人死亡或喪失了監護能力;或者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給未成年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近親屬可以向法院申請,由法院變更監護人,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監護人之間也可鑒定變更協議,更換監護人。
二、剝奪父母監護權的情形
《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父母存在七種惡行,法院可剝奪監護權:
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將未成年人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
4、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于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5、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
7、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結語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其監護權并非絕對不可剝奪。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可以取消父母擔任監護人的資格?!兑庖姟访鞔_了七種剝奪監護權的情形,包括性侵害、虐待、拒不履行監護職責等。這些規定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在監護人變更方面,法院可以根據申請進行變更,并允許監護人之間達成變更協議。通過這些措施,我們能夠確保未成年人得到適當的監護和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參與社會發展 第六十六條 國家和社會應當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和優良品德,發揮老年人的專長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參與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敬老、養老、助老成績顯著的組織、家庭或者個人,對參與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