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人對被他人占有的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權利。若動產或房地產被占有,權利人可要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善意占有人應支付維護費用。若占有的動產或房地產毀損或滅失,權利人可要求占有人賠償,包括保險金、賠償金或賠償金返還,惡意占有人應賠償權利人的損失。
法律分析
不動產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享有的權利有:
房地產或者動產被占有人占有的,權利人可以要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善意占有人應當支付維護房地產或者動產支出的必要費用。此外,占有的房地產或者動產毀損、滅失的,房地產或者動產權利人有權要求占有人因毀損;損失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賠償金返還給權利人;權利人的損害沒有得到足夠的補償的,惡意占有人也應當賠償損失。
拓展延伸
當不動產被占有后,權利人享有的權利受到侵害,占有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占有者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包括返還不動產、賠償損失等。如果權利人需要尋求救濟,可以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進行維權。在進行維權之前,權利人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收集證據,以便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在維權過程中,權利人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以獲取更專業的法律支持。
結語
當不動產被他人占有時,權利人享有的權利受到侵害,占有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權利人可以要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占有者應支付維護費用。如果不動產毀損或滅失,權利人有權要求占有者賠償損失。權利人在維權過程中可以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收集證據,尋求律師的幫助以獲取更專業的法律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一條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滅失,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請求賠償的,占有人應當將因毀損、滅失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返還給權利人;權利人的損害未得到足夠彌補的,惡意占有人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