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如果是在工業園區辦廠還要到當地工業園區辦公室,了解當地政策!還有工商局。車子生產以后在去車管所檢測中心申報車子型號上牌!要是想辦個小廠也可以貼牌,找個摩托車廠家的牌子,一年給他多少錢,直接用摩托車的牌子!電動車廠其實很簡單,一個銷售部(3個業務員劃區分配銷售,從本地做起),一個成品倉庫(每天進出貨管理),一個生產車間(人工組裝或者流水線裝車),配件倉庫(售后服務),財務室(貨到付款),兩輛送貨貨車,(用電焊,焊2層的架子,起步銷量不好的話可以先租用),一名設計師(負責車子的貼花設計,網站維護,新款拍照處理,幫客戶設計噴繪門頭,設計好交給廣告公司做出來,)如果附近有做貼花的也可以承包,可以省去一個人的工資!根據實際需要來定!暫時先幫你分析個框架!具體操作還要一步一步的去落實!
一、工廠承包合同要包含以下內容:
1、工廠發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稱;
2、工廠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負責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這是承包合同必須的條款,如果無法明確當事人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發生糾紛時也難以解決;
3、工廠承包項目的內容以及發包方的具體要求。這也是工廠承包合同必須具備的,如果沒有此項工廠承包合同無法成立;
4、工廠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關系到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履行時間,涉及當事人的利益;
5、工廠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6、承包方遲延履行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開工和延期完工;
7、工廠發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開工導致承包方無法按時完工的責任;
8、工廠驗收方式和標準以及付款方式;
9、雙方約定的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其他內容。
二、工廠強制性加班合法嗎
1、國家規定的上班時間為每天八小時,每周40小時,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強制加班是違法的。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