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返還定金條件
一、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
如果想要定金罰則得以實現,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須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為擔保債權實現而設定金錢權利義務關系的從合同。也就是說,定金的產生、變更和消滅都是依賴于主合同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定金合同作為從合同是不能獨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屬于實踐性合同,即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才會生效。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定金合同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呈現,口頭上的約定是無效的。
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證雙倍返還定金的罰則能得以實施。
二、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要有因果關系
違約行為或合同未能實現,不是導致雙倍返還定金的必然結果,只有二者同時具備且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事,雙倍返還定金的罰則方可適用。也就是說,如果存在因為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況,才能雙倍將定金返還給支付方。
三、存在違約行為
首先,定金罰則的前提是有違約行為的出現。這里指的違約行為是根本違約行為,也就是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違約行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遲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種形態。出現這樣的違約行為,才能雙倍返還定金。
四、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
當然,根據第二點所說的,要想實現定金罰則,那么合同的目的必然要落空,這是雙倍返還定金的基本條件。因此,如果想要獲得雙倍的定金賠償,那么必然就要存在因為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