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關淫穢物品犯罪一樣,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會的管理秩序,腐蝕人們的心靈。毒化了社會良好的道德風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結合的特性,使淫穢內容的傳播更加直觀更具刺激性,因而社會危害性也就更大,對社會管理秩序這一客體的侵害就更為嚴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條 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制作、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組織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