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主體結構工程設計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主體工程完工之后對工程進行自檢,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提供主體結構施工質量自評報告,該報告應由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
3、監理單位在主體結構工程完工后對工程全過程監理情況進行質量評價,提供主體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當由總監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進行檢查。對工程主體實體是否與設計圖紙及變更一致,進行認可。
5、有完整的主體結構工程檔案資料,見證試驗檔案,監理資料;施工質量保證資料;管理資料和評定資料。
一、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對實體質量抽查的一般規定
(1)抽查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質量,突出對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2)重點檢查結構質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點監督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
(3)抽查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見證取樣送檢資料及結構實體檢測報告。
2、抽查結構混凝土及承重砌體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情況
3、實體質量檢查要輔以必要的監督檢測。
4、對主體分部工程外觀的觀感質量檢查。
5、檢查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和質量制度履行情況。
一、建筑工程主體結構質量驗收需提供以下資料:
1、主體工程驗收通知書2、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3、中標通知書復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4、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5、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結構實體砼強度驗收記錄
6、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