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醫療過失,是指工程師及其他醫務人員在診療、預防、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醫療活動過程中,在具體實施醫療行為時沒有履行應盡的注意義務,表現為未能預見并避免損害結果的發生,從而導致患者人身或財產利益受損。衡量醫療過失的標準是醫師是否違反注意義務,在醫療行為上可以具體表現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醫學技術操作規范、技術程序、處置原則等。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