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包括:主體為一般主體;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客觀方面則表現為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的行為。
一、組織賣淫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么
組織賣淫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1、主觀要件,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2、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4、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組織、策劃、指揮他人賣淫的行為。
二、強迫賣淫罪刑事構成要件有哪些呢
構成要件如下:(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不能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為直接故意。法律上沒有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營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強迫他人賣淫就可構成本罪。(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組織賣淫的犯罪對象所指的“他人”,主要指婦女,但同時還包括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以及男性。(四)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賣淫。
三、什么算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國家機關對社會的管理活動,破壞社會正常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共同特征主要有:1.侵犯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2.客觀方面表現為妨害國家機關對社會依法實行管理活動,破壞社會正常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3.犯罪的主體多數是一般主體,也有少數是特殊主體。4.主觀方面絕大多數表現為故意,個別犯罪表現為過失。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包括的罪名有:擾亂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國(邊)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衛生罪;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
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制作、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組織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