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向法院提起 訴訟 或者是收到過法院的 起訴狀 副本,那么是真的,可以登錄法院的正規網站進行查看。如果沒有進行過訴訟行為,那么信息就不是真的。想知道訴訟信息,可在所在區縣的法院查詢,也可以打辦公電話進行詢問。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 立案 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 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