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電動車銷售屬于貿易類經營范圍。 行業名稱:商貿、貿易、工貿、建材、音響、汽車、安防、消防、電力、空調、電子等。 經營范圍:消防器材、消防設備、電力設備、安防產品、安防監控系統設備、節能產品、中央空調設備、制冷設備、壓縮機及配件、測量儀器、工程機械配件、管道配件、機械設備、無塵設備、過濾器材、舞臺燈光、音響、廣播視頻會議系統、安防監控系統、調光系統、衡器設備(憑資質)視頻、音頻網絡設備、電教設備、電動工具、汽車、摩托車、農用車及其零配件、汽車美容品、汽車裝飾材料、電動自行車、電動車配件、自行車鋼材。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