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小微企業的稅收標準如下:1、一般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如果該微小型企業屬于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3、自治州、自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征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客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三條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以下規定執行:ue004(一)查賬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款,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超過1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其中的減半征稅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