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寫自訴狀,要包括以下的內(nèi)容:
1、標題,自訴狀;
2、自訴人的基本情況;
3、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4、原因;
5、主張,被告人犯重婚罪,請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6、事實和理由;
7、自訴人簽名;
8、自訴狀的訂立時間。
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重婚罪原本是刑事犯罪,一般由檢察院起訴。但由于重婚罪又屬于自訴案件,允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本文關聯(lián)的相關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