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收到勞動仲裁申請后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受理: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人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申請人;有明確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