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海參在國內銷售不需經過檢驗檢疫,檢驗檢疫是針對進出口的商品、動植物以及需檢疫的繁殖材料、集裝箱等,對于國內渠道流通銷售而非進出口的貨物,不屬于檢驗檢疫的范疇,故不需要檢驗檢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疫法》
第四條 入境、出境的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都應當接受檢疫,經國境衛生檢疫機關許可,方準入境或者出境。具體形式由本法實施細則規定。
第五條 國境衛生檢疫機關發現檢疫傳染病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時,除采取必要方法外,必須立即通知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時用最快的方法報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最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郵電部門對疫情報告應當優先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