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第三者責任保險屬于責任險范疇,屬于廣義的財產保險類別,保的是被保險人對他人(第三者)的民事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因過錯或過失對他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依法或依慣例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是才給予賠償,無責任無賠償,賠償金額由被保險人實際支付的賠償金額決定且受賠償限額限制;而人身意外險屬于意外保險范疇,屬于廣義的人身保險類別,保的是被保險人自己所受到的意外傷害(不管是由別人的責任引起還是自己的責任引起),賠償金額由受傷害程度決定且受保險金額限制。這是最大且最主要的區別。
一、車險找不到第三方賠多少?
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無法找到第三方的,實行30%的絕對免賠率。比如說:
1、車停在視線外,但辦完事情返回后發現車輛被人損壞,卻找不到致害方;
無法找到第三方怎么賠
2、車輛駕駛途中,因遭到三者車刮碰,導致車輛受損,但對方卻駕車逃逸。
以上兩種情況,如果投保了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在此附加險項下得到本應由自身承擔的全額賠付。
如果事故責任在于他人,不在車主,如果沒有投保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那么以上兩種情況,保險公司只賠償70%,車主自己還得承擔30%的賠償。
二、第三者責任險主要承擔哪些責任?
1、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這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指被保險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和持有駕駛執照的駕駛員,或者被保險人的雇員,或者駕駛員,在執行被保險人指派的工作期間使用保險車輛,或者被保險人與使用保險車輛的駕駛員,建立了業務關系。第二,合格,指上述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且所駕車輛符合駕駛執照所規定的準駕車型。如果駕駛人同時具備允許和合格兩個條件,則保險人只對因使用被保險車輛而發生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被保車輛被擅自開走,或駕駛人私自承諾未經車主、車輛所屬單位主管領導同意,由私自開車的人駕駛,均不能視為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駕駛,如發生肇事,保險人不予賠償。
2、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保險車輛作為一種工具被運用的整個過程,包括行駛和停放。
3、第三者: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險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外的,因保險車輛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4、人身傷亡。
5、直接損毀。
6、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按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的駕駛員承擔的事故責任所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
7、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