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協議中的違約金計算方式需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一般來說,違約金的數額應當與違約造成的損失成正比,但也需要考慮到合同的性質、合同價值等因素。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商一致,可以由法院依據實際情況判斷并裁定違約金的數額。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可以就違約當事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約定,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對違約金的數額約定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更正。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不相適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少或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