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業破產很正常,但應對其職工進行妥善安置(職工按實際工齡一年領取一個月補償金)后;該職工做為失業人員由勞動保障機構發放失業金(最長領取24個月),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享受免交養老保險金、不到扣(正常欠交一年養老保險金按年2%到扣),往后下來的養老保險金由個人自行繳納,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由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發放退休金(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三十七條 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梢?,法律對破產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是優先保障的,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與法律的規定是一致的破產企業,包括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破產企業。對于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破產企業,按照規定應當由其向本企業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供養親屬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包括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按期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等費用,列入第一順序清償;對于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破產企業,除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之外,條例規定的其他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費用,都應當由破產企業按照第一順序優先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