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隨父親姓氏也可以隨母親姓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國掃黃打非網
Copyright ? 2019-2024 喳財網 版權所有
贛ICP備2023002352號-9
違法及侵權請聯系:TEL:15388973111 E-MAIL:how15388973111@126.com 本站由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王興未律師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