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訂立保險合同的形式包括:投保單、保險單和保險憑證等。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一、租房口頭協議是否有效?
租房口頭協議有效。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二、合同必須是書面的嗎?
合同不要求是書面的,但是法律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或者當事人約定以書面形式訂立的的除外。民事主體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三、手寫的租房合同有效嗎?
手寫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手寫的租房合同只要不具有法定無效情形,合同有效。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