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居民社會 養老保險 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六個不同 1、保障對象不同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保障城鎮就業群體,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的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群體。 2、實施強度不同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法律 法規 規定強制實施的,是雇主、用人單位包括勞動者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繳費基數和比例來繳費的,而居民養老保險強調的是由政府加以引導,政府補貼城鄉居民積極參保。 3、繳費標準不同 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有規定的繳費比例、規定的領取資格、規定的支付標準總體來講是沒有太大的彈性的。而新農保里有一條原則叫做“有彈性”,比如設計的繳費標準從100元到00元、300元、400元、500元。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進行選擇。同時允許地方增設繳費標準,可以向上增設,也可以向下增設,這就是為了適應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農民收入水平差異相對較大的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 4、籌資結構不同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籌資方是用人單位,雖然個人也繳費,但用人單位繳的是主要部分。而新農保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給了現在的老年人基礎 養老金 ,同時對中青年的繳費也予以補助。最大的不同就是第三方籌資結構,不僅僅局限于集體經濟,國家還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5、統籌機制不同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的繳費部份納入 社會保險 統籌基金,不記入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因此,如果參保人以靈活就業方式繳費的。其中60%的個人繳費要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只有40%記入本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而居民養老保險沒有進行統籌,不論是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還他人資助全部記入本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6、待遇計發不同 不論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都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但二者的計發辦法不盡相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辦法相同的,都是以個人達到60周歲,或 退休年齡 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于139。139指個人賬戶計發系數。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二者不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是以絕對額來確定的。目前,國家規定的全國統一的最低標準是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根據經濟發展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較為繁雜,其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 工資 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后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計算參保人員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時,應當包括其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以上就是一些有關于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相關信息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