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險關系人是指在保險事故或者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滿足時,對保險人享有保險金給付請求權的人,包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1、被保險人是指約定的保險事故可能在其財產或人身上發生的人;
2、受益人又稱保險金受領人,是指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中指定的,于保險事故發生時,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八條 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保險金額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