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單親媽媽可通過如下的方式給孩子辦出生證明:一般準備好 身份證 、戶口本等材料,前往生育的機構,即可依法辦理出生證明。若為采取輔助生殖技術等出生的嬰兒(例如試管嬰兒),如父親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親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并簽字,新生兒出生所在的醫療保健機構對有關資料進行審查,確認情況屬實的,可以簽發出生證明。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