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辭退是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未在用工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實際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拖欠。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所在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一、實習期被公司辭退工資怎么算
工資應當及時結清,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工作到哪天,工資應該支付到哪天。比如9月1日到20日,你實際上班15天的話,9月份工資計算公式為:月工資÷21.75×15天。
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能否辭退員工
辭退條件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嗎?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總結:還在試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認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就可以隨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條件之一才可以。
即使是在實習期,實習單位也應該支付實習人員一定的工資報酬,但如果雙方之間有明確的約定,實習期是不需要支付工資,那么就另當別論。在實際計算實習期工資的時候,往往約定都是按月來支付的,但如果此時工資并不足一個月的話,就以實際工作的天數來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