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刑警,特警,武警的區別如下:
1、責任不同。特警是完成特殊任務的警察,刑警針對的是刑事案件的偵查,武警主要任務就是保衛國家內部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警察主要執行社會治安、刑事偵查等任務,解放軍主要任務是對外防止敵人入侵,保家衛國安全;
2、性質不同。警察包括特警、刑警、刑事警察,警察分為公安、國家安全、司法系統、法院和檢察院系統四大類,是職業制公務員,警察包括特警和刑警,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屬于武裝力量,是現役制;
3、受管理機構不同。特警、刑警、武警、警察是一家屬于地方管理,解放軍是全國的,區別中央調動解放軍,地方是沒有權利調動的,除非請示中央,特警、刑警、警察屬于地方公安局,武警是人民武裝警察歸地方政府調動,不用請示中央。
1、概念不同:刑警是一種警種,民警是所有警察的統稱。
2、工作范圍不同:刑警負責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民警除了刑事案件,還有其他治安、鐵路管理、森林消防等工作。
3、分屬機關不同:刑警分屬于公安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地、市、州公安局,縣、市、區、旗公安局4級公安機關,民警受同級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4、民警是人民警察的簡稱,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所有的中國警察不分警種、地域,都可以稱為民警。
5、刑警是刑事警察的簡稱,主要做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