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沒有簽字會有什么后果?
房屋租賃沒有簽訂協(xié)議的風險有:出租人可能因無法證明租賃關系的存在或承租人的真實身份而承擔法律責任;承租人可能無法獲得優(yōu)先購買權以及“買賣不破租賃”的特別保護;沒有簽訂協(xié)議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隨時可以解除租賃關系。
使用假公章簽合同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蓋章與合同效力的問題之本質(zhì)不在于章本身的真假或者加蓋與否,關鍵在于蓋章之人是否有代表權或代理權,故只要有證據(jù)證明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是以公司名義而非自身名義簽訂合同的,就應認定為是公司行為,由公司承擔法律后果。
首先要搞清楚蓋章行為的意義。《民法典》第490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從該規(guī)定看,蓋章與簽名具有同等效力,都是對書面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確認。對自然人而言,簽名與加蓋私章都由其自身完成一般不存在爭議。但公司被擬制了人格,其對外的意思表示需要通過特定自然人的簽名或蓋章才能實現(xiàn),由于該自然人本身也是法律主體,因此僅憑簽名,尚不足以區(qū)別某一行為是其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所以需要通過加蓋公章來區(qū)別,即合同上加蓋的公章是職務行為而非個人行為,此時應當由公司承擔法律后果。
其次,出于交易便捷原則,合同相對方對加蓋公章的合同具有合理信賴利益,并認為公章所示主體是合同當事人,合同內(nèi)容為其意思表示,但是并不能斷定該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由于蓋章是職務行為而非個人行為,因此該自然人不僅應當是公司的工作人員,而且還需要享有代表權或者代理權。也就是說對于蓋章問題的本質(zhì)不是蓋章本身,而是蓋章的人是否具有代表權或者代理權。有代表權或代理權的人蓋章確認的合同,自然對公司具有約束力。而無代表權或代理權人加蓋的公章,即便是真公章,也可能使合同最終歸于無效。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效力。
贈與合同無效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贈與合同無效會有的法律后果:1、當事人返還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chǎn),不能返還或沒必要返還的,應折價補償。2、對合同無效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合同糾紛被起訴會有什么后果
合同糾紛被起訴的后果是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還需要支付本案件的訴訟費用,但這是在敗訴的前提下的法律后果。如果被起訴方勝訴,則無需承擔上述不利后果,具體的訴訟結果法院會根據(jù)雙方當事人在庭審中的舉證、陳述與答辯等情況來判決。
合同違約被起訴會有什么后果
合同違約被起訴的后果為人民法院會根據(jù)起訴方的訴訟請求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出現(xiàn)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等違約行為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該內(nèi)容由 崔玙珠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chuàng)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