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生效時間及法律規(guī)定:民事判決書收到后15日內自動生效,刑事判決書收到后10日內自動生效,行政判決書收到后15日內自動生效;法律規(guī)定民事案件應在立案后六個月內審結,可延長六個月;簡易程序案件應在立案后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分析
一、判決書下來后幾天生效
1、民事判決書:
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2、刑事判決書:
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0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3、行政判決書:
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二、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拓展延伸
判決書生效時間及相關規(guī)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判決書生效時間及相關規(guī)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百零六條。一般情況下,判決書自宣告當事人或者代理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生效。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涉及公示、上訴等程序,生效時間可能有所延遲。此外,判決書生效后,當事人應遵守判決內容,如有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同時,判決書生效后,執(zhí)行程序也將啟動,以實現判決的執(zhí)行。因此,了解判決書生效時間及相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具有重要意義,有助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結語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判決書生效時間及相關規(guī)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判決書自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生效。但在特定情況下,生效時間可能有所延遲。當事人應遵守判決內容,如有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后,執(zhí)行程序也將啟動,以實現判決的執(zhí)行。了解判決書生效時間及相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具有重要意義,有助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審普通程序 第五節(jié) 判決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審程序 第一百八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五章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八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guī)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