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教育局批復教師辭職,大概一個月左右,只要是提前申請了辭職,而且資料很快就會批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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