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決又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法院就訴訟案件的實體問題所作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決定。一審判決書收到后十五日是上訴期,上訴期過即生效。
1.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2.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0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3.行政判決書。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一、機動車交通事故判決書不服怎么辦
如果法院已經作出判決了,如果對此判決有異議,那么就需要看一下自收到判決書到現在是否超過了十五日(刑事判決十日),如果沒有超過,那么仍然還在上訴期限內,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上訴,進行二審。如果超過了十五日(刑事十日),說明一審判決結果現在已經生效,雙方已經不再有上訴的權利,民事判決任何一方可以依據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對方履行判決內容。刑事判決將進入執行階段。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一審判決,建議在收到判決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上訴程序一啟動,一審判決就不生效。到了二審,如果不懂,建議盡量委托律師參與訴訟,不要憑自己感覺打官司。我國是兩審終審制的審判制度,二審判決出來一簽收就生效。如果對二審判決結果也不服,可以在兩年內申訴。但這時即使是申訴,也是不影響判決的執行的。
二、法院判決行政主體是否有效
有效,行政訴訟作出一審判決的,過了上訴期沒有提起上訴的,判決書就會生效,而上訴期是收到判決收后15天,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的,自作出后生效。因此,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在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在收到判決書后的15天就會生效。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受送達人或者其代理人通過現場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進行裁判文書送達的話,其在裁判文書的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即為送達日期;如果受送達人下落不明的話,應采取公告送達方式進行送達,自登公告之日起第二天起算,經過60天即視為送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上述規定,如果當事人收到的是判決書,不服一審判決書內容的話,應在收到一審判決書之日起,從第二天開始起算十五天之內提起上訴;如果當事人收到的是一審裁定書,不服裁定書內容的話,應在收到一審裁定書之日起,從第二天開始起算十天之內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