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公有外遇不承認,有三種取證的方式,具體如下:
1、獲取書面材料。一方出軌、和第三者發生婚外情被配偶知道后,過錯方可能會寫下悔過書或保證書。如果上述書面證據確認了過錯方曾出軌、和第三者發生婚外情的事實,則可以作為證據;
2、獲取照片。真實的照片作為證明通奸、姘居行為的證據具有重要作用。要以合法的途徑取得。如通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脅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強迫當事人拍攝的照片不能作為證據。不得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權利。如侵入他人住宅或擅自撞入飯店房間強行或私自拍照造成侵權;
3、獲取視聽資料。作為證據,視聽資料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的一種。視聽資料為查明案件真實情況提供了直觀的動態的證明手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