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了處理方法如下:
1、雙方可以協議離婚;
2、收集家暴的證據,包括視聽資料、錄音錄像、照片、通話記錄、書證,方寫的悔過書等、證人證言等;
3、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4、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