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勞動者依據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情況,可以書面提出后立即走人,不需要等滿一個月。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合同到期不續簽辭職可以直接走嗎
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但是應當做好相應的工作交接。
簽了試用期合同辭職可以直接走嗎
簽了合同試用期辭職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法律規定試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讓走,員工也可以離職,公司也應該支付試用期應得的工資。如果在提出離職申請后,公司不讓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合同還沒到期辭職了合同會解除嗎
一、合同還沒到期辭職了合同會解除嗎
勞動合同沒到期,勞動者也可以辭職的,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30天后勞動合同會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解除勞動關系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勞動者在此情況下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為了避免勞動爭議,最好采用書面通知的形式;
2、試用期內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沒有交接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3、另外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應注意兩點:
(1)如果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約定了服務期限而勞動者違約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用人單位可追究勞動者損失賠償責任。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公司成立多久才給員工簽合同
一、公司成立多久才給員工簽合同
公司成立后就具有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一般有3種,分別是: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屆滿,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
這種合同適用范圍廣,應變能力強,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和工作崗位的不同要求來確定合同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從事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工作的崗位。
訂立這種合同的職工一般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從事生產(工作),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等于一成不變,如果出現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也可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把完成某項工作的時間約定為合同終止而達成的協議。
它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是約定合同終止條件,而不是約定確定的期限。
簽了合同沒到期可以辭職嗎?
一、簽了合同沒到期可以辭職嗎?
簽了合同沒到期可以辭職,在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內,主要有三種情況可以供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使用:
正常辭職。我國相關法律條紋明確說到,如果勞動者是正式職工,那么如果勞動者在離職前的前30天就寫過書面辭職信,提交書面離職,那么這時候就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批準就可以離開當前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還在試用期,那么書面離職申請只需要提前3天即可。這種情況下,當前的用人單位應該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并且結算勞動者贏得的薪資報酬。如果勞動者還在試用期,那么書面離職申請只需要提前3天即可。這種情況下,當前的用人單位應該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并且結算勞動者贏得的薪資報酬。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沒到期的情況下是可以向用人單位辭職的。作為勞動者,法律賦予其自由選擇行業職位的權利,所以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的同意,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解除簽訂的勞動合同,解除雙方的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
二、辭職的規定是什么?
當前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比如沒有給勞動者繳納應該的社保,沒有定期給勞動者結算工資,或者沒有按照約定給勞動者安排崗位,這時,勞動者是屬于被動的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可以馬上離職。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只需提交書面離職就可以直接離開用人單位,不用等到用人單位的同意,而且當前用人單位還必須給勞動者結算工資并配合其辦理離職手續。
勞動者沒有按照法歸擅自離職,這是屬于違法辭職,既不存在第一種,也不存在第二種情況。這時候是用人單位是受損失的一方,因為勞動者違法辭職給本單位造成的各種損失,本單位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勞動仲裁的。
一般情況下,由公司辭退的會得到公司的辭退補償,自行辭職的不會有任何補償。
在現實生活當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需要約定勞動期限的,在勞動期限還沒有屆滿之前,勞動者如果想要離職的話完全是可以的,這是勞動者所享有的一種離職的權利,但是需要提前30天告知用人單位,這樣用人單位就可以做出相應的充分的準備。
不給員工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一、不給員工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違法,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1、雙方當事人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勞動合同訂立程序合法,即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等原則;
3、勞動合同的內容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4、勞動合同需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三、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四、公司不簽勞動合同的仲裁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請書。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開庭審理。
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關系中不給員工簽勞動合同違法,入職以后的一個月之內簽書面勞動合同是法律制度明確規定的,不簽勞動合同對公司來講面臨諸多法律風險,除了付雙倍工資,員工在離職時也不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是可以自離的。
合同到期可以寫辭職么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而終止勞動合同是不需要寫辭職報告的,只要通知對方就行了。辭職報告是在勞動合同未到期時勞動者要提前離職才需要寫的。單位要求勞動者寫辭職報告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單位收取押金本來就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必須退還,還應支付處罰金。 該內容由 孫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