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時婚后房產的分割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首先雙方可以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法律規定對于在結婚登記之后購買的房產,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房產是貸款購買的,則離婚時未償還的貸款部分屬于雙方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需要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