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執行判決失職罪既遂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個人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法人或者單位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等,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