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逃逸將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罰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根據情節輕重而定。肇事逃逸的行為包括駕車或棄車逃離現場、駕車離開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處理義務、離開醫院等。這些行為都有可能被認定為肇事逃逸,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
一、酒駕逃逸怎么罰
1、酒駕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處罰有:行為人因為交通肇事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刑法》
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哪些行為會被認定為是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結語
酒駕逃逸嚴重危害交通安全,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對于交通肇事罪,法律規定了相應的刑罰。行為人因交通肇事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在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將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若逃逸致人死亡,將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酒駕逃逸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請廣大駕駛人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珍惜生命,保護他人安全。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章 行政強制措施適用 第三十五條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含量:
(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并當場提出的;
(二)涉嫌飲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駕駛的;
(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
車輛駕駛人對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無異議的,應當簽字確認。事后提出異議的,不予采納。
車輛駕駛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后駕駛車輛的,應當按照《吸毒檢測程序規定》對車輛駕駛人進行吸毒檢測,并通知其家屬,但無法通知的除外。
對酒后、吸毒后行為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檢測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