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酒駕,棄車逃跑的,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罰款2000元。交通管理部門設卡查處酒駕醉駕行為時,如果有車主棄車逃跑的,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進行攔截,檢查逃跑者是否酒駕,然后再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罰。
一、駕駛證12分是一年更新一次嗎
駕駛證12分是一年更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而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如果一個計分周期內記滿12分及以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二、醉駕的話有過多久才會判刑
一個月左右。
(1)醉酒駕車如果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危險駕駛處理。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是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的期限是六個月以下。
(2)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經批準可以延長,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
(3)現在對酒后駕車又加大了懲罰力度,喝了一點酒算酒后駕駛,酒精度到達一定程度就算醉酒駕車,3次以上將永久吊銷駕照,所以請千萬不要酒后駕駛,指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或呼吸中,所含的酒精含量大于0小于100毫克。
(4)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明文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5)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6)根據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一般在看守所執行)。
(7)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