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抵押是債務擔保的方式之一,抵押房屋需要簽訂抵押合同,并且辦理抵押登記。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抵押權人可以行使抵押權民法典規定,房屋判決抵押房屋產權歸屬后,當事人可以持法院生效判決書直接申請房屋過戶登記,對原房產證更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