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貸款合同的變更情況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可能需要提交擔保物重新評估,也可能不需要。如果變更內容涉及貸款金額、還款方式等重要條款,銀行可能要求重新評估擔保物以確定風險,但如果變更內容較小,如還款日程的微調等,可能不需要重新評估。
法律依據:
1.《合同法》第十一條: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有約定或者習慣,按照約定或者習慣;沒有約定或者習慣,參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通行的商業慣例。
2.《擔保法》第三十三條:當事人可以協商改變擔保合同,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一條:擔保人以自己的財產為債務人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擔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4.《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規定,對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還款能力等進行監督和評估。
因此,在銀行貸款合同變更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遵循合同法、擔保法、民法典等法律規定,保障借款人和銀行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