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認定肇事逃逸。發生交通事故的時,一般由公安機關交通和管理部們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責任劃分,認定肇事逃逸的行為并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使用。當事人如果在法庭上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沒有肇事逃逸的行為,可以依法提出,法院會依法在庭審中判定是否采信交警的判斷,從而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是否屬于肇事逃逸。
一、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準,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
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可以不知情
交通肇事逃逸認定不知情的方式:逃逸當事人在離開現場時,對發生的交通事故并不知情的,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不知情。即逃逸當事人主觀上不存在逃避法律責任的心態,客觀上實施了逃離現場的行為。但認定當事人是否知情不能以僅僅以其自我稱述為準,而應根據一般人的日常經驗及具體情況等方面綜合判斷。
三、交通事故認定書多久會出來
交通事故認定書15日內能出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兩種程序,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如果是簡易程序,那么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是當場下達或者是工作日內下達。如果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做一系列的檢驗檢測,如血液檢測、車速檢測等,并在最后一份檢測報告出來后3日內作出最終的事故責任劃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