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肇事逃逸,被害人以及親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院會進行依法判決。犯罪分子被判處刑事處罰后,并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了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時,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的費用。
一、故意殺人自首賠錢是多少
行為人觸犯故意殺人罪,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行為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予以賠償。行為人自首不影響民事賠償的數額,但可以減輕刑事案件中的刑罰。
二、不是被追究,而是沒錢還,法院可以怎樣判
沒錢還法院的情況是有可能存在的,在刑事案件中,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犯罪分子沒有其他財產了,只需證實自身確實沒有錢還給法院即可。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六條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