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生育保險的報銷流程,由各地人社局自行規定。成都市人社局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應連續不間斷參保繳費12個月,如連續不間斷參保繳費未滿12個月的,由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職工墊付生育醫療待遇。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