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證就是不動產證嗎
不動產證包括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包括了非常多種類的證書,例如我們最常見的房產證、土地證、林地證等。
房產證的內容僅僅包括了產權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產權的共有情況、房屋的登記時間、房屋的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證上不僅僅包括了房產證上的所有內容還,包括了不動產的單元號、鐳射區以及產權的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僅如此每個不動產證都有唯一的代碼,相當于不動產證的身份證,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檢索。
二、不動產證類型有哪些
不動產證類型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建筑物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以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法律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五條: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