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客觀:
一、車輛沒有按時年檢會受到什么處罰1、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記3分,罰200元,可并處暫扣車輛。2、未按期年檢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付;丟失后,保險公司拒賠將加大車主損失。(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未年檢的車輛屬于不合格車輛,按照規定是不能上路行駛的,保險公司對這樣的車輛也是免責的。)二、車輛年檢需要哪些資料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私車除車主簽字外還須附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公車的須附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及填寫《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2、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3、行駛證(正副頁);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新車第一、二次參加年檢時可免)。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采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8、委托本地核發合格標志的需提供《委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和回執9、涉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和交通事故的應事先處理完畢;10、法院查封的車輛需要辦理定期檢驗的,憑法院提供的證明、憑證辦理;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三、車輛年檢需要的手續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并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夠,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托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后,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托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后,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