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測報告簽字哪個的責任最大1、經過認證的檢測機構,審核人和檢測人責任最大。監測單位要承擔責任,其次對出具虛假報告有協助幫助指使的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被查出來,報告無效。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五條 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抽查的樣品應當在市場上或者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監督抽查工作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劃和組織。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國家監督抽查的產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復抽查;上級監督抽查的產品,下級不得另行重復抽查。 根據監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抽取樣品的數量不得超過檢驗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監督抽查所需檢驗費用按照國務院規定列支。 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查檢驗的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由受理復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復檢結論。二、授權委托書簽字是簽哪個名字?授權委托書簽字需要委托人本人簽字,也需要受托人簽字。授權委托書應該包含以下內容:1、委托人的個人信息。姓名、聯系方式、身份證號、住址等;2、受托人的相關信息。姓名、聯系方式、住址等。如果受托人是律師的,只寫律師姓名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3、委托事由及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具體的授權范圍;4、委托人、受托人簽名,并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