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中公務員的工資計算方式及賠償項目;工傷賠償需要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兩個程序,具體時間因地區而異。工傷認定需在受傷一年內申請,社保部門應在60日內做出認定決定。勞動能力鑒定需等傷情穩定后申請,鑒定結果需向用人單位索要賠償。賠償包括醫療費、伙食補助、生活護理費、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補助金等。賠償時間一般在申請工傷鑒定后的兩個月內。
法律分析
一、工傷賠償中公務員的工資怎么算?
工傷賠償中公務員的工資是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由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
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二、工傷事故賠償要多久?
工傷賠償需要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兩個程序后,才能賠償,由于存在地區間差異,具體的時間不好一概而論。
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事故中賠償的工資就是受工傷前的工資,申請工傷賠償時需要兩個步驟,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其資料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通過這兩個程序后才能申請賠償,由于各個地方執行程序的時間不同,因此工商賠償的時間也不同,一般來說,申請工傷鑒定后的兩個月內,會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結語
工傷賠償中,公務員的工資按照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算。對于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對于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工傷造成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工傷賠償的時間因地區而異,需要經過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等程序,一般在申請工傷認定后的兩個月內會做出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章 工 傷 保 險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章 工 傷 保 險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章 工 傷 保 險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