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監外執行需要交罰金。罰金的多少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按照當地的公安機關的要求辦理。
監外執行,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罰金的繳納,按照判決書的規定,與是否監外執行無關。
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規定,由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執行,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但對于被判處死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尚未減刑的罪犯,一律不準監外執行。如在執行過程中才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的司法機關審查批準。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應當計算在刑期以內。當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滿)后,如果刑期未滿,仍應收監執行;如刑期屆滿,則應及時釋放。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
一、監外執行的執行機關是哪個
實施機關對于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對于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必須接受監督改造并遵守有關的規定。
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滿的,應當及時收監。對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裁定的同時決定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對該罪犯的收監,應當由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通知人民法院將該罪犯依法交付執行。如果罪犯是在執行過程中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監獄等執行機關收監。暫予監外執行過程中罪犯刑期屆滿的,應當由原關押監獄等執行機關辦理釋放手續。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原關押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
在向監獄主管部門申請監外執行的時候,一般會先對監外執行適用條件作出審查,在符合的情況下,才會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然后準予監外執行。不過要注意的是,監外執行一般的時間為一年,并且原則上在監外執行期間也是會計算刑期的。
一般犯罪是不允許實行監外執行,監外執行在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說是犯罪嫌疑人有嚴重疾病的,必須要到外面進行醫治,那么需要提供病歷到省級以上的人民政府開具文件,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走流程,符合要求的再監獄管理機關才會批準。
二、法院可以直接判監外執行嗎
法院不可能也不會判處監外執行的。監外執行是監獄等機構的職權。此外,法院可以根據本案案情,向監獄等服刑單位提司法建議。所以法院不可以直接判處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