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若是兩輛車相撞或剮蹭的事故,先要確定了是誰的責任,是誰的責任那就要走誰的保險,可不能是別人的責任而走了自己的保險。責任的判斷若是非常明顯的,比如追尾,是后車的責任,比如有車輛違章,那是違章車輛的責任,像這種雙方都沒有異議的,就走責任方的保險。若是雙方責任不明確,那就馬上報交警,由交警來劃分責任。
若是車輛內部也有損壞,那就需要拆檢,這樣的話就麻煩一點,需要拿著定損單去保險公司的定損點定損,其實就是填個表,寫一下基本的情況,定損員再拍個照,之后再去4S店拆檢修車,其他的事情就都由4S店跟保險公司協商了,修完車之后需要你先交錢,然后把發票交到保險公司,兩三個工作日,修車的錢就會打到你的賬戶上。若是該4S店跟保險公司是合作關系,那就不需要自己交錢了,會由保險公司墊付,修完車你直接開走就可以了。
一、車全險報廢了怎么賠付
具體要按照你參保的標準來進行相關的理賠。
車險理賠流程如下:
(一)報案:首先,向公安機關報案,這里可以選擇立馬報案或是事后報案。自行準備一下材料,一般找事故地點所在派出所報案。其次,公安機關報案了之后,立馬要向保險公司報案,不能超過事故后的48個小時。
(二)定損:跟保險公司報案了之后要求在48小時之內定損,如果上班沒空的話,就把車子開到公司附近,等保險公司上門。簡單的車損也就是拍拍照片,看看事故單,然后就開定損單了。如果對定損人員開出的理賠金額有異議,最好當場交涉清楚。
(三)修理:定損單到手之后,接下來可以在任何時候找個修車店將車修復。如果修車費自己還要負擔一定比例的話,可以雙方協商。
(四)索賠:修好車開好發票,方便到保險公司辦事處,提交索賠申請就行。建議選擇讓保險公司銀行轉帳。
二、撞車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撞車之后應該如何走保險流程呢?這要根據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來定奪,撞車事故的情況不同處理的流程也不盡相同。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幾種不同事故情況的撞車走保險流程:
第一種情況、你不小心撞了別人的車,但只是造成雙方車輛的損壞,并沒有人員傷亡。
這時你不需要打112叫交警過來,但是你必須給車險公司的人打電話,叫車險公司的工作人員過來給對方的車輛定損,定損完畢之后你就知道自己大概要賠償對方多少錢了,而且車險公司的人員會給你開定損單,修理方也會給你開發票。車輛修理的錢你得先用自己得錢墊著,然后再拿著定損單和發票到保險公司去報銷。處理完被撞方的車輛之后,你還要按照同樣的程序來處理自己的車輛。
第二種情況、別人撞壞了你的車,但無人員傷亡。
這時,你可以直接詢問對方有沒有買車輛三者險,如果對方買了,就讓他拉你的車過去4S店修理就行了,能換新的就盡量換新的,換不了的話修好就行了。如果對方沒有辦理車輛三者險,你就打電話到4S店詢問你的車子換新的要多少錢,然后直接向對方索求相應的賠償。如果對方不滿這個價錢,你就打112叫交警過來先把對方的車子給拉回交警局,然后再向對方提起訴訟,由法院來決定這起交通事故的賠償費用。
第三種情況、你開車把路上的行人撞成重傷
這時,你不僅要打112叫交警過來處理交通事故,也要打120叫救護車把傷員送到醫院及時進行治療。醫療費你先不要出,讓醫院先墊著,但是,你最好把自己的三者險復印兩份,一份給醫院,另一份給對方的家屬,這樣可以給傷者家屬和醫院吃下一顆定心丸,同時也在警醒醫院不要亂用藥,超出三者險范圍的醫療費你是不會出的。然后把這起交通事故交給法院處理,法院判你賠償多少錢,你就給對方賠償多少錢。賠償完畢之后,你可以拿著賠償單到保險公司報銷。
我們可以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傷情況將撞車事故分成不同的類別,但無論是哪一種類別的撞車事故,按照撞車走保險流程來處理都是最佳的解決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